外行看热闹 内行看门道


发布时间:

2021-01-25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热闹”不是考量一个律师是否专业的标准,真正抓住了“门道”,自身专业过硬才是制胜的王道!

案件概要:
张某与李某离婚多年,孩子由张某抚养。近日,张某以李某一直未支付孩子抚养费为由将李某告上法院。张某聘请王某为其代理人。法庭上,张某主张抚养费的起算日期为三年前的某月某日。法官询问理由。代理人王某解释称:诉讼时效是三年,他们是在某年某月某日立案,往回推三年,就是三年前的某月某日。法官询问被告律师是否有意见,被告律师无意见。最终法院支持了张某的主张。
律师观点:
庭审过程中,王某一直围绕各个问题在法庭上夸夸其谈,同样的问题反复讲,看似对其当事人有利,看起来也很专业的样子,实际上在关键问题上掉链子,反而给当事人造成了好几万的损失。 
正常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但是已作废的《民法总则》和已生效的《民法典》都明确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张某可以自李某未支付抚养费的时间来主张抚养费,但因为代理人王某的不专业,导致张某少要了八年的抚养费,等于变相给李某省了好几万元的费用。
总结:
律师不是辩手,看一名律师是否专业不在于在法庭上说多少话,也不在于说了多少专业术语,真正的专业体现在对法律法规的精准把握和准确运用上,体现在能否抓住问题的关键上,体现在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真正维护上。张某的代理人王某从一开始就把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搞错了,被告律师及时抓住了这一失误,当法官询问是否有意见的时候当然会回答没有意见,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到了利益。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热闹”不是考量一个律师是否专业的标准,真正抓住了“门道”,自身专业过硬才是制胜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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