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发布时间:

2022-08-16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录音作为视听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只要是正常的谈话,并且是对事实的确认,不涉及对方隐私,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作为证据使用时,

       第一,要留存原始载体,就是你当初录音用的手机或录音笔要留存好;

       第二,不可以对录音进行编辑、篡改和剪切,哪怕前面或后面很多没有用的内容也不可以剪切;

       第三,谈话时,让对方明确来确认借款金额或发生纠纷的事实,而不是你自说自话;

       第四,用平和的语气与对方交流,不要用暴力或其他手段来威胁对方,否则可能让录音无效。

       第五,确认事实即可,不要说过多的与事实无关的内容。

       第六,不要把录音设备放在动静过大的衣服比如羽绒服,或者放在包里不停地到包里找东西,发出很大的声音,影响录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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