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20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尹成皋与被执行人李秉军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秉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尹成皋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Part 1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李秉军,男,1973年2月11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杜家庙村220号,身份证号码:37012119730211711X 。
Part 2
执行依据
执行依据: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1)市商初字第150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41.5万元及逾期利息、迟延履行金、诉讼费等。
Part 3
悬赏金额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秉军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经查证属实(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百分之十比例奖励。
Part 4
举报方式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2567071、7021,联系人:郝法官
执行法院: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来源:济南市中法院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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