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买到“凶宅”能退吗?这几点看仔细!


发布时间:

2020-10-30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一个对房子的保值增值影响非常大的因素,那就是“凶宅”。那如果买到“凶宅”可以退房吗?房子里有人去世就算“凶宅”吗?买房怎样避免买到“凶宅”?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一个对房子的保值增值影响非常大的因素,那就是“凶宅”。

那如果买到“凶宅”可以退房吗?房子里有人去世就算“凶宅”吗?买房怎样避免买到“凶宅”?

来看两个案例:

朱某夫妇在上海打拼多年,用多年的积蓄131万元购买王某的一套房屋。装修数月,准备乔迁,却从邻居处得知,此房曾发生凶杀案。朱某夫妇遂与王某协商退房,未果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返还30%购房款。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凶宅”都有恐惧和忌讳。但其实“凶宅”不是法律概念,而是民间习俗。民间理解的“凶宅”是房屋内发生过人为因素致人死亡的事件,让人感到不适和恐惧,甚至导致房屋贬值。

“凶宅”客观上并不影响实际使用功能,只是影响购房人的主观心理。属于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卖房者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将相关信息告知购房人。否则,有可能因欺诈或重大误解被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法院审理认为,“凶宅”本身并不构成合同撤销的法定事由。只有在卖房人刻意隐瞒出售的房屋系“凶宅”对购房人构成欺诈的情形下,购房人才能依据合同法请求撤销合同。

由于签约时朱某夫妇不知情,对房屋价值判断错误,基于该错误认识做出的购房行为与其意思相悖,可认定其在重大误解情况下签订合同,朱某夫妇依法享有撤销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人去世的房屋并非是“凶宅”。

老李寿终正寝,儿子李小民继承房屋。买房人与李小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房人得知,李小民的父亲于该房屋中逝世,认为是“凶宅”,要求解约并退还定金。李小民拒绝后被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李小民的父亲属正常死亡,因此房屋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凶宅”,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在家中身亡的情况普遍存在。如以此为标准定性“凶宅”,与民法的善良风俗相悖,破坏了社会秩序。因此,被告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欺诈,不能撤销合同。

买房时怎样避免买到“凶宅”?注意以下几点:

1、实地看房,向邻居打听一下居住感受,如有什么不利因素,聊天中就能及时察觉。

2、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如买到“凶宅”可退房,卖方还要赔偿相应损失,有效避免买到“凶宅”,发生纠纷。

3、可以在网上搜索小区名称。如曾发生较大的刑事案件,那媒体一定会有相关报道。

4、卖方都希望房子能获得不错的收益。如果房屋长期空置且房价低于该区域其他房屋价格,那么购房人就要慎重了解一下背后的原因。

5、选靠谱的中介。中介对房屋信息掌握的更加全面。我国合同法也规定了中介有如实报告的义务,所以选择值得信任的中介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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