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后,能反悔吗?
发布时间:
2021-03-31
问题来了,小薛已经签了放弃继承申明,还能反悔吗?
薛大爷和李大婶系夫妻,两人育有两个儿子——大薛和小薛,薛大爷和李大婶先后病故。
老两口病故前,小薛曾在一份《放弃继承申明》上签字,该申明载明:“因小薛在外地工作定居,父母生前所有赡养义务都由大薛承担,小薛自愿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

老两口病故后,大薛和小薛去公证处作放弃继承的公证,但因缺少一份亲属关系证明没能办成公证手续。
不久后,小薛后悔放弃继承,决定要继承父母的遗产。
问题来了,小薛已经签了放弃继承申明,还能反悔吗?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分割前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是继承人单方作出放弃继承的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受时间和形式的限制,即放弃继承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

结合本案,小薛在父母都在世的时候签了《放弃继承申明》,这时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还没开始,小薛签的《放弃继承申明》并不构成对继承权的放弃。也就是说,本案小薛是可以反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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